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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01 條
1.
發文日期:093.08.26
要  旨:
「檢察機關辦理重大經濟犯罪案件注意事項」,自即日起實施且停止適用
經濟犯罪之罪名及範圍認定標準
2.
發文日期:091.04.18
要  旨:
我國人民於日本行使偽造日鈔,參照實務對於日幣、美鈔等均有流通效力
屬有價證券之見解以及我國刑法第 5、201 條等規定,認定仍有我國刑法
相關規定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