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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32 條
1.
發文日期:104.10.20
要  旨:
金融控股公司訂定集團內資訊分享政策與程序時,仍應符合洗錢防制法第
13  條第 2  項規定,該分享政策及程序內容不包括「疑似犯同法第 11
條之罪或交易或犯同法第 11 條之罪嫌疑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