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6 22:05

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10 條
1.
發文日期:101.07.02
要  旨:
申報人是否登錄不實端視公務員對申報事項有無實質審查義務而定,而主
管機關是否應舉發移送檢察機關偵辦,須視是否於執行職務過程發現犯罪
嫌疑而定,又申報人與權利人,如就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有犯意聯絡及行
為分擔,自應論以共同正犯
2.
發文日期:047.11.20
要  旨:
查偽造私文書罪以捏造他人名義制作文書為構成要件之一,張三冒稱伊係
李四之代理人以李四代理人張三之名義制作文書,參照最高法院二十六年
渝上字第一二五號判例,尚不能構成偽造私文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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