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外國法人在我國設事務所,依民法總則施行法第 13 條規定,財團及 公益為目的之社團,準用民法第 46、59 條規定,應得主管機關之許可始 得登記
外國人申請設立財團法人,祇須現行法令別無限制,非不能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