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3 15:4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敦品中學檔案管理作業要點 9
九、檔案銷毀目錄經編製完成,應會送相關業務單位表示意見,併同檔案
    銷毀計畫,如經辦理檔案保存價值鑑定,應併附檔案鑑定報告送陳首
    長核准後,依規定陳報矯正署層送檔案管理局審核。經核准銷毀之檔
    案,應會同政風室監毀,必要時得請相關科室派員監毀。辦理檔案銷
    毀時,應錄影或拍照備查。
民國 108 年 10 月 29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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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檔案銷毀目錄經編製完成,應會送相關業務單位表示意見,併同檔案
    銷毀計畫,如經辦理檔案保存價值鑑定,應併附檔案鑑定報告送陳首
    長核准後,依規定陳報矯正署層送檔案管理局審核。經核准銷毀之檔
    案,應會同政風室監毀,必要時得請相關科室派員監毀。辦理檔案銷
    毀時,應錄影或拍照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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