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9 14:4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檢察機關查緝食品藥物犯罪案件執行方案 2
二、執行機關:
(一)檢察機關:各地方檢察署(下稱地檢署)。
(二)衛生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及各地方政
      府衛生局。
(三)司法警察機關: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
      各地方政府警察局。
(四)其他相關機關。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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