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3 15:18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 第 16 條
法務部得要求請求方保證,非經我國同意,不得將我國提供之證據或資料
,使用於請求書所載以外之目的。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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