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4 22:39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暨少年觀護所收容人圖書借閱要點 8
八、跨場舍之圖書借閱,每人每次限借二本。各場舍指派專人,於每月一
    日及十五日進行跨場舍之借書與還書,遇例假日則順延。收容人平日
    可向文書服務員登記欲借之其他場舍書籍,惟須待每月一日或十五日
    方可領到。
民國 106 年 02 月 14 日訂定
8
八、跨場舍之圖書借閱,每人每次限借二本。各場舍指派專人,於每月一
    日及十五日進行跨場舍之借書與還書,遇例假日則順延。收容人平日
    可向文書服務員登記欲借之其他場舍書籍,惟須待每月一日或十五日
    方可領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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