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3 18:07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看守所及嘉義少年觀護所工友管理要點 第 12 條
工友於上班時間應在指定處所工作或待命,不得聚眾嬉戲、酗酒賭博、高
聲喧嘩;同事間要和睦相處,互助合作,不得爭吵打架或謾罵威脅。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