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6 13:30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看守所辦理被告性行考核注意事項 6
六、各場舍主管應於每月月底前,將考評完成之各項考核表,送陳所屬教
    區之科員、作業導師與輔導員轉陳戒護科長覆核,然後送交戒護科彙
    整,提報所務會議審議。
民國 103 年 10 月 09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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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各場舍主管應於每月月底前,將考評完成之各項考核表,送陳所屬教
    區之科員、作業導師與輔導員轉陳戒護科長覆核,然後送交戒護科彙
    整,提報所務會議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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