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7 11:50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停車場管理要點 11
十一、本停車場僅提供停車位,個人車輛、財物遺失或毀損,或發生不可
      抗力之天災時,本所概不負責。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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