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7 17:03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監獄停車場管理要點 4
四、使用停車場之車輛應依劃定之位置停放;如停車位不足停放時,以不
    妨礙交通、觀瞻及不影響安全、他人,並靠路邊停放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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