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9 06:29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停車場使用管理要點 7
七、在停車場內行駛,如撞損他人車輛或公有設施,應負賠償責任;蓄意
    毀損者,依法移送究辦。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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