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1 23:27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 21
二十一、當事人請求查詢、閱覽或製給個人資料複製本者,適用「法務部
        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收取費用。
        當事人閱覽其個人資料,應由承辦科室派員陪同為之,並依「法
        務部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及閱覽卷宗須知」辦理。
民國 102 年 03 月 14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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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當事人請求查詢、閱覽或製給個人資料複製本者,適用「法務部
        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收取費用。
        當事人閱覽其個人資料,應由承辦科室派員陪同為之,並依「法
        務部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及閱覽卷宗須知」辦理。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