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9 22:32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跨國移交受刑人法 第 1 條
為移交受刑人至其本國執行,以彰顯人道精神,達成刑罰教化目的,特制
定本法。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