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8 02:30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宿舍管理要點 3
三、本監宿舍之管理、分配、檢修等之擬辦事項,由總務科負責辦理,涉
    及人事、會計及政風部分由人事室、會計室及政風室會同辦理。
民國 101 年 05 月 03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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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監宿舍之管理、分配、檢修等之擬辦事項,由總務科負責辦理,涉
    及人事、會計及政風部分由人事室、會計室及政風室會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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