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6 17:58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1
一、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以下簡稱本所)為辦理檔案法第十七條至
    第二十一條有關檔案開放應用事項,特訂定本須知。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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