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6 17:41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為民服務要點 8
八、應主動提供家屬必要之協助,不得蓄意推拖。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