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3 19:40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東監獄職務宿舍管理要點 21
二十一、借用人遷出後,如有留置於借用宿舍之物,於五日內不搬離者,
        視為廢棄物,由本監處理,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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