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6 17:58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處理收容人伙食應行注意事項 3
三、各機關處理伙食,應設立炊場,並選定成年收容人作業。但少年矯正
    機關得由工友炊煮。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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