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8 18:45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分區視察所屬各矯正機關實施要點 3
三、視察區域之劃分,臺灣地區分為北區、中區、南區及東區,各區所轄
    之矯正機關,並得視業務需要,隨時調整之。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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