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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05.04 03:01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明陽中學辦事細則 第 13 條
會計室掌理明陽中學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民國 99 年 12 月 31 日訂定
第 13 條
會計室掌理明陽中學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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