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9 00:3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辦理性侵害犯罪加害人刑後強制治療作業要點 7
七、檢察官如認監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四點、第五點檢送
    之鑑定、評估結果有疑義時,得向資料庫中之專業人才諮詢,或送其
    中一人或數人組成之鑑定評估小組為鑑定、評估。
民國 99 年 10 月 26 日訂定
7
七、檢察官如認監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四點、第五點檢送
    之鑑定、評估結果有疑義時,得向資料庫中之專業人才諮詢,或送其
    中一人或數人組成之鑑定評估小組為鑑定、評估。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