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5 10:59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監獄檔案保存鑑定小組作業規定 7
七、鑑定小組會議應有全體成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其決議事項應有
    出席成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正反意見同數時,由主席(召集人)裁
    決之。
民國 99 年 03 月 05 日訂定
7
七、鑑定小組會議應有全體成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其決議事項應有
    出席成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正反意見同數時,由主席(召集人)裁
    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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