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7 14:07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受理檢舉人身分保密作業注意事項 7
七、本監受理單位應保護檢舉人身分;檢舉信件及附件資料,非經典獄長
    核准,該受理單位不得接受他人閱覽或啟封;經核准閱覽或啟封之信
    件,應登錄核准文件、發生時間及閱覽人之姓名。
民國 98 年 12 月 14 日訂定
7
七、本監受理單位應保護檢舉人身分;檢舉信件及附件資料,非經典獄長
    核准,該受理單位不得接受他人閱覽或啟封;經核准閱覽或啟封之信
    件,應登錄核准文件、發生時間及閱覽人之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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