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9 21:1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受理檢舉人身分保密作業注意事項 4
四、本監秘書室,應指定專責人員負責辦理檢舉信件文書登錄作業。
民國 98 年 12 月 14 日訂定
4
四、本監秘書室,應指定專責人員負責辦理檢舉信件文書登錄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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