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3 17:1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辦事細則 第 10 條
肅貪科掌理下列事項:
一、貪瀆防制工作之規劃、督導、協調及考核。
二、賄選查察工作之規劃、督導、協調及考核。
三、預防貪瀆犯罪、賄選宣導之規劃、督導、協調及考核。
四、其他有關貪瀆防制及賄選查察事項。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