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7 02:3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檔案鑑定小組設置要點 6
六、鑑定小組必要時得邀請學者專家或上級主管機關人員列席會議指導。
民國 100 年 03 月 22 日修正
6
六、鑑定小組必要時得邀請學者專家或上級主管機關人員列席會議指導。
民國 98 年 03 月 20 日訂定
6
六、本小組必要時得邀請學者專家或上級主管機關人員列席會議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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