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0 19:0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有效打擊坊間非法竊聽方案 4
肆、成效評估
    於本方案實施後,每半年評估檢討各項具體工作是否已有效打擊坊間
    非法竊聽之行為。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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