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6 23:3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監所管理人員服勤應行注意事項 71
七十一、門衛管理員儀表應端莊、態度應和藹。
民國 79 年 11 月 19 日修正
71
七十一、門衛管理員儀表應端莊、態度應和藹。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