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8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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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矯正機關配合辦理遠距訊問注意事項 9
九、實施遠距訊問時,戒護人員應於訊問結束前十分鐘,告知訊問之法官 或檢察官,其訊問時間即將結束,以便訊問之法官或檢察官做最後結 束訊問之準備。
民國 93 年 03 月 23 日訂定
9
九、實施遠距訊問時,戒護人員應於訊問結束前十分鐘,告知訊問之法官 或檢察官,其訊問時間即將結束,以便訊問之法官或檢察官做最後結 束訊問之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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