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9 11:09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調查局受理請求提供行政資訊作業要點 2
二、本局受理請求提供「行政資訊」,申請人需填具「法務部調查局受理
    請求提供行政資訊申請書」(格式如附件)。
民國 90 年 10 月 15 日訂定
2
二、本局受理請求提供「行政資訊」,申請人需填具「法務部調查局受理
    請求提供行政資訊申請書」(格式如附件)。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