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7 16:41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所屬各矯正機關受刑人移送臺灣綠島監獄執行注意事項 4
四、被解送赴綠島監獄之受刑人,在臺東候機、候船期間,應於臺灣臺東
    監獄 (以下簡稱臺東監獄) 內獨居監禁。有關受刑人戒護事項,由原
    解送戒護人員負責,並受臺東監獄典獄長之監督。
民國 94 年 12 月 02 日訂定
4
四、被解送赴綠島監獄之受刑人,在臺東候機、候船期間,應於臺灣臺東
    監獄 (以下簡稱臺東監獄) 內獨居監禁。有關受刑人戒護事項,由原
    解送戒護人員負責,並受臺東監獄典獄長之監督。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