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8 15:02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律師聘僱外國人從事助理或顧問工作申請案件審查費收費標準 第 2 條
律師申請聘僱或展延聘僱外國人之許可,每件審查費新臺幣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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