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9 11:10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推動敦親睦鄰工作實施要點 3
三、各機關推動敦親睦鄰工作,應由相關科 (課、組、室) 妥善規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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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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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機關推動敦親睦鄰工作,應由相關科 (課、組、室) 妥善規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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