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3 15:43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明陽中學圖書館教職員生管理及借閱要點 1
一、教職員借閱規則:
 (一) 每人每次以十本為限,借期一個月,到期必須歸還或辦理續借手續
      ,得續借一次。
 (二) 所借圖書如有遺失或損毀須賠償原書,無法購得時需照市價賠償。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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