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6 10:1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辦理「技能訓練所強制工作受處分人處遇細部實施內容計畫」注意事項 1
一、目的:
    為能確實執行本計劃達到強制工作處分之目的訂定本注意事項。
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訂定
1
一、目的:
    為能確實執行本計劃達到強制工作處分之目的訂定本注意事項。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