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5 23:3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南投看守所衛生科藥品使用管理要點 2
二、藥品請購交貨,衛生科會同總務科承辦人員驗收清點後,交由衛生科
    入庫管理。
民國 94 年 06 月 01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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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藥品請購交貨,衛生科會同總務科承辦人員驗收清點後,交由衛生科
    入庫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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