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7 22:52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複驗站勤務注意事項 7
七、複驗站為專供車輛、物品進出,人員嚴禁由此出入;複驗站之二道鐵
    門嚴禁同時開啟,鐵門除車輛進出或經戒護科長特別許可時呈開啟狀
    態外,其他非車輛進出情形,應呈關閉狀態,並隨時上鎖。
民國 92 年 12 月 01 日訂定
7
七、複驗站為專供車輛、物品進出,人員嚴禁由此出入;複驗站之二道鐵
    門嚴禁同時開啟,鐵門除車輛進出或經戒護科長特別許可時呈開啟狀
    態外,其他非車輛進出情形,應呈關閉狀態,並隨時上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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