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7 15:3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第三工場勤務注意事項 1
一、第三工場作業以手工加工為主,收容對象為受強制工作受處分人,容
    額為一五六名。其內區分為作業區 (區分為作業一、二、三組) 、庫
    房、浴廁等;其外之環境區域為該工場前走廊與天主教教誨堂等,其
    運動場及曬衣場與一工場共用。
民國 92 年 12 月 01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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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三工場作業以手工加工為主,收容對象為受強制工作受處分人,容
    額為一五六名。其內區分為作業區 (區分為作業一、二、三組) 、庫
    房、浴廁等;其外之環境區域為該工場前走廊與天主教教誨堂等,其
    運動場及曬衣場與一工場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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