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5 16:22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建築班勤務注意事項 21
二十一、服勤時,不得瞌睡、聊天、吸菸、嚼食檳榔、閱讀書報、聽收音
        機等有關違反值勤規定之行為,否則按其情節輕重,分別依公務
        人員考績法及有關規定予以懲處。
民國 92 年 12 月 01 日訂定
21
二十一、服勤時,不得瞌睡、聊天、吸菸、嚼食檳榔、閱讀書報、聽收音
        機等有關違反值勤規定之行為,否則按其情節輕重,分別依公務
        人員考績法及有關規定予以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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