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8 08:32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建築班勤務注意事項 1
一、建築班以建築技能訓練為主,收容人容額為三十名。其內區分為教室
    區、實習區、庫房、工具室、浴廁、辦公室等;其外之環境區域為工
    場前與視聽教室前道路及兩側花圃、六哨下方之水泥地與草地等。
民國 92 年 12 月 01 日訂定
1
一、建築班以建築技能訓練為主,收容人容額為三十名。其內區分為教室
    區、實習區、庫房、工具室、浴廁、辦公室等;其外之環境區域為工
    場前與視聽教室前道路及兩側花圃、六哨下方之水泥地與草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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