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5 11:35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忠、孝、仁、愛舍房勤務注意事項 9
九、舍房兩端設有巡邏表,應每十分鐘簽巡一次,巡視舍房應注意舍房內
    收容人之動態掌握,遇專員以上長官巡視,應主動報告舍房人數及囚
    情狀況,並將長官巡視時間登錄於簿冊。
民國 92 年 12 月 01 日訂定
9
九、舍房兩端設有巡邏表,應每十分鐘簽巡一次,巡視舍房應注意舍房內
    收容人之動態掌握,遇專員以上長官巡視,應主動報告舍房人數及囚
    情狀況,並將長官巡視時間登錄於簿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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