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9 18:20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外門門衛勤務注意事項 8
八、如有收容人或五教區派遣收容人於和平舍前修剪花草樹木等環境整理 工作時,應與現場之戒護人員或五教區科員聯繫,先行停工,帶回教 區,始可開啟鐵門,俟鐵門關妥再恢復工作。
民國 92 年 12 月 01 日訂定
8
八、如有收容人或五教區派遣收容人於和平舍前修剪花草樹木等環境整理 工作時,應與現場之戒護人員或五教區科員聯繫,先行停工,帶回教 區,始可開啟鐵門,俟鐵門關妥再恢復工作。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