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8 06:1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西服班勤務注意事項 2
二、西服班收容人配住於和一舍十四房至二十房,開、收封時,工場管理
    員應前往上揭舍房清點人數,並與舍房管理員交接收容人特殊狀況 (
    如收容人違紀、罹病及舍房秩序等) 。開封後整理隊伍並帶至該班,
    向教區科員回報開封人數,同時檢查各項設施及安全設備之狀況,並
    實施無線電測試。
民國 93 年 08 月 04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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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西服班收容人配住於和一舍十四房至二十房,開、收封時,工場管理
    員應前往上揭舍房清點人數,並與舍房管理員交接收容人特殊狀況 (
    如收容人違紀、罹病及舍房秩序等) 。開封後整理隊伍並帶至該班,
    向教區科員回報開封人數,同時檢查各項設施及安全設備之狀況,並
    實施無線電測試。
民國 92 年 12 月 01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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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西服班收容人配住於和一舍十四房至二十房,開、收封時,工場管理
    員應前往上揭舍房清點人數,並與舍房管理員交接收容人特殊狀況 (
    如收容人違紀、罹病及舍房秩序等) 。開封後整理隊伍並帶至該班,
    向教區科員回報開封人數,同時檢查各項設施及安全設備之狀況,並
    實施無線電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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