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6 13:0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受戒治人必需物品及飲食送入管理辦法 第 8 條
必需物品及飲食之送入,如違反刑事法令,而有構成犯罪之虞者,戒治所
應併同該送入之必需物品及飲食,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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