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2 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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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臺灣基隆監獄招待所借用要點 3
三、申請人應先填寫申請單,可向本監傳真 (02-24651149) 或以電話聯 絡 (02-24651146) 之方式申請。
民國 93 年 05 月 12 日訂定
3
三、申請人應先填寫申請單,可向本監傳真 (02-24651149) 或以電話聯 絡 (02-24651146) 之方式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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