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9 19:2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推行電話服務禮貌實施要點 3
三  對象:本署各科室全體員工。
民國 89 年 08 月 18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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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對象:本署各科室全體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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