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7 03:03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彰化少年輔育院汽車修護訓練班建教合作實施要點 13
十三  參加院外實習學生由本院代為加保意外險,並支付保險費。
民國 91 年 07 月 25 日訂定
13
十三  參加院外實習學生由本院代為加保意外險,並支付保險費。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