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0.08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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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看守所傳真機管理與公文傳真作業要點 11
十一 傳真公文之保管、保密及其他未盡事宜,依事務管理規則及其手冊 等有關規定辦理。
民國 90 年 07 月 25 日訂定
11
十一 傳真公文之保管、保密及其他未盡事宜,依事務管理規則及其手冊 等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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